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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前海试点项目扶持申报及实施报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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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报及扶持资金申请全面咨询服务,我们的服务内容包括:协助企业准备前海试点项目申报及扶持资金申请材料(具体有:前海试点项目信息表、前海试点项目申报投资估算表、前海试点项目招标方案表);撰写前海试点项目实施报告;前海试点项目扶持申请可行性分析;协助企业落实试点项目申请工作等一体化咨询服务。
承接了大量企业入驻深圳前海合作区的咨询项目,作为致力于深圳前海合作区投资咨询研究最专业、最权威的咨询服务机构,一年以来我们为众多国内外领先企业提供了入驻深圳前海合作区一体化咨询服务,并以自身的专业性及对深圳前海合作区政策的精准把握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和好评,成功协助众多企业实现投资入驻深圳前海合作区并积极争取到优惠政策的愿望!
2013年6月2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批复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建函〔2012〕81号)的要求,启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深港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第二批试点扶持项目设计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及其他领域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领域:
(一)金融业。围绕跨境人民币业务、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要素交易市场建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的有利于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项目。
(二)现代物流业。围绕供应链管理、国际综合贸易、物流增值服务、物流技术研发与应用领域开展的有利于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形成高端物流新型业态集聚的项目。
(三)信息服务业。围绕信息传输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以及信息内容服务领域开展的有利于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项目。
(四)其他领域。促进现代服务业商业模式创新的项目;支撑现代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项目;促进现代服务业人才集聚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提升现代科技标准化应用水平的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财政部、商务部重点支持的新型服务业创新项目;经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的其他项目。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方式
采用股权投资、财政资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落户引导奖励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扶持方式。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申报条件
(一)注册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注册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体系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实收资本全部到位。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深圳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米(平台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
3.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公益性的平台建设项目除外。平台建设项目专职人员(含技术、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
4.项目建设期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已建成项目完工时间不早于2012年12月31日,在建或新建项目完工时间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
(二)未注册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体系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实收资本全部到位,正常经营满3年以上。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内,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米(平台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米)。
3.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具有公益性的平台建设项目除外。平台建设项目专职人员(含技术、管理及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
4.项目建设期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已建成项目完工时间不早于2012年12月31日,在建或新建项目完工时间不迟于2015年12月31日。
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格
1.试点项目信息表
2.投资估算表
3.招标方案表
(二)项目实施报告正文
(三)有关证明文件
1.项目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项目若有相关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还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及运行情况等证明材料);
4.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场地证明文件(土地/房产证或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以及功能平面图;
5.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财务数据(注册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现代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主要股东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当年财务数据),以及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6.项目所需资金能够落实的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给项目单位开具的项目资本金证明,用途为申报项目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协议、付息凭证等材料,自有资金证明及银行贷款承诺之和应大于项目总投资);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已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和付息凭证;
7.项目投资构成及已完成情况相关材料,提供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合同复印件以及费用清单(包括项目购置清单、造价清单、研发费用清单、流动资金估算表等,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已完成投资部分可以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期、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自有资金已支出额等(需列明其中的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等);
8.项目负责人及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清单、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9.本项目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的产业技术成果证明;由国家、省(部)级颁发的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
10.列表详细说明近五年获得的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的资助情况,包括补助项目建设内容、补助资金用途及项目进展情况等,以及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拨款经费进账凭证、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等。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一)至(三)项所列材料,如无相关材料,请附页做出说明并盖章。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扶持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前海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扶持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申报可行性分析;然后,聘请深圳华灵四方咨询公司或其他专业咨询机构准备申报所需资料;由深圳华灵四方咨询公司协助完成申报并全程跟进申报工作进展;进入项目申报审核评估及落实阶段(前海管理局形式审查—评审机构综合评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查)—前海管理局初步意见—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意见—深圳市财政委合规性审查—预公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财政部、商务部备案—深圳市财政委、前海管理局下达资金计划—签订扶持协议—深圳市财政委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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